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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报名考试、文化课考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供有意报考该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考。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符合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视力,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参加相应的考试。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同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40人
广播电视编导:50人
三、报名考试
本校艺术类专业的报名、考试地点均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各专业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初试内容和复试内容如下表所示:
|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初试内容 | 复试内容 |
| :--: | :--: | :--: | :--: |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月20日 | 初试:3月21日
复试: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 ①朗读指定稿件
②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③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 ①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以内)
②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
| 广播电视编导 | 3月17日 | 面试:3月18日~19日
笔试:3月20日 | 面试:编讲故事、综合素质考察。
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 无 |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试结束后,本校将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需办理复试手续并参加复试。
四、文化课考试
本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考试采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本校艺术类专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六、录取
本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遵循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七、重要提示
考生在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时,必须遵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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